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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的油桃一块五一斤,到了深圳超市11.8一斤,到底谁赚了?
油桃作为桃子的一种,它的保鲜性并不是太高,一旦时间长了的话,那品相自然是会降低,此时的口感下降很难卖出太好的价格。为此,一旦将这些新鲜油桃采摘了后,那就会第一时间装车,这样一来运输成本自然是会持续的增加,原本2元钱的油桃,算上了运输费可能就是2.3元。
这样算的话,中间的差价依旧还有9元,相比之下,农民的收益才1.5元每斤,农民只赚了12.71%的钱,大多数都被中间商给赚到手里了,不过即便是中间商,也需要有成本的。毕竟这些油桃到了批发市场后,还需要有摊位费,然后经销商再将其批发,卖到水果店和超市里。
到了水果店后,还需要考虑房租费,这也是一笔成本,到了超市里后,还需要考虑柜台的费用。而不管是到了批发市场还是到了超市里,都需要有人运营,如此一来油桃的价格自然也会增加。
除了要考虑以上的成本外,中间的损耗成本也要考虑在内,毕竟油桃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卖出去,此时就需要计算损耗的成本才可以了。
其实深圳作为一线城市,总体的物价水平也会偏高,同样的油桃,在我们家乡才卖了4元,可见不同地方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。至于超市和农民谁赚了,其实整个产业链的人都赚了,1.5元的油桃,农民是可以赚上钱的了。
湖北的油桃一块五一斤,到了深圳超市11.8一斤,到底谁赚了?
谢谢邀请!湖北的油桃一块五一斤,到了深圳超市11.8一斤,只能说果农没赚。从果园到超市出售,有两种途径,一是通过中间商,二是超市直接到产地收购。中间商赚多少不知道,因为不知道中间商是以多少价钱批给超市的。无论是以什么方式,这样的利益分配很不合理。果农付出的劳动成本最大,风险最大,收益最小,甚至亏本。
以超市直接到果园收购来看,从湖北到深圳、二十四小时之内可以到达,人工费、运费、储存费,每斤大概需要1.5元。当然超市的费用不能看表面,还有水电费、场地费人员工资、水果损耗等,每斤能赚多少不得而知,但肯定比农民赚的多得多。较之果农起早摸黑的干、不知每斤能赚几毛钱?农民确实难!生产所需的农药、化肥、种子等农资特贵,卖出的农产品没一样值钱。收成好的年份,能平平过。收成不好、要亏本。
从果农卖出的1.5元一斤的油桃到超市卖出11.8元一斤,可见农民的经济地位、利益分配的偏差。且不是个别现象,而是所有的农产品都不值钱,付出与收获是成反比的。这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?不值得全社会去关注?
中国十四亿人口,农民八亿多,农业始终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。农民种田种到现在都有点不知所措了,种吧、没有收入,不种、都已经五六十岁的年纪、既无一技之长、又不能外出打工,农民的出路在何方?要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丞须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。而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,必须从农民的产出入手。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值钱了,经济地位自然提升。光靠帮扶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农民辛辛苦苦,起早摸黑种出的油桃只卖一块五角一斤,转手超市卖十一块八角一斤。利益分配相差太大,太打击农民种植的信心了。如此发展下去,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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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的油桃1.5元/斤,到了深圳超市11.8元/斤,到底谁赚了?
这是一个怪现象,是一个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,是值得人们去思考的现象!中国农民出路应该在哪里?~~
第一,这是一个怪异的市场现象。湖北果农种出来的质量上等的油桃产地价1.5元/斤,通过中间商购进,走高速公路绿色通道,在24小时内直达深圳,而进入深圳超市,竟然卖到11.8元/斤,中间的差价有10.3元/斤,路途运输费和生活开支每斤大约1.00元/斤,总费用渐且作1.30元/斤,中间商所得纯利9.00元/斤。从湖北油桃生产变成商品的难易程度来看,种桃人付出的劳动是最多,生产成本是最高,而产值只有1.5元/斤;而中间商付出的劳动最少,而得到的利润是9.00元/斤。这是不是农产品市场上一种怪异奇葩现象。
第二,是一个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。从油桃在湖北果农手里到摆上深圳超市柜台时的利益分配来看,农民种植油桃占利益的12.71%,中间商占利益的76.27%,运输商占利益的11.01%。从直观来分析,果农、运输商和中间商的利益分配比例大约为1:1:7。而湖北油桃变成商品过程中,付出的劳动力程度分配比例大概是果农占70%,运输商占20%,中间商占10%,即果农、运输商和中间商劳动力占比是7:2:1。由此看出,油桃变成商品的过程中,劳动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并不成正比例的,而是成反比例的。这是一种不合情理的利益分配规则,也是不合客观事实的利益分配规则。难道合法吗?
第三,是值得人们去认真思考的现象。湖北油桃变成变成商品的利益分配是倒“金字塔”式分配规则,果农的大部分劳动创造的价值被中间商无偿地占有,即中间商侵占了果农的合法权益。目前,果农如此,其它水果也是如此,今年的大蒜也如出一辙。想起来,去年和前年广西的沙糖桔,西北地区的苹果,河南的西瓜等等,凡是农产品,农民的劳动与利益分配关系都是成反比的。这样的生产关系,穷了大多数农民和消费者,富了少数的中间商。这种利益分配即倒金字塔式的分配规则,既不合情合理,也不合客观规律,应该使用法律手段来重新规范这一怪异的市场现象。
第四,中国农民出路应该在哪里?从以上分析看来,改变农民经济地位问题,只有深化市场改革,强化商品利益的分配原则,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,加强市场监管力度,扭转不正当的利益分配规则,才能保障农民和参与经营的从业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双方经济利益。这样,就能改变农民的经济现状,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,是丰富市场,平抑物价,发展经济,改善民生的真正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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